华南沿海及南海诸岛的海洋信仰

 

一、海上诸神:南海神(洪圣公)、天后(妈祖)和伏波将军

华南沿海海洋信仰起源甚古。刘安《淮南子》云:“九疑之南,陆事寡而水事众。于是民人(被)[劗]发文身,以像鳞虫;短绻不绔,以便涉游;短袂攘卷,以便刺舟,因之也”。早在先秦时期,生活在华南沿海的越人依海为生,善于舟楫与航海,向海洋索取在陆地上不可而得的生活资料,从事渔业、养殖、制盐、采珠等,有些还从事商业活动,走向海洋,海洋活动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一部分,海洋信仰随之产生。

1989年,考古工作者在广东珠海市高栏岛宝镜湾发现三处距今4000-5000年的岩画,其中几处描绘当时的船只和船上人物,与香港、台湾等地发现的史前岩画内容与风格都很相似。天才石岩画中的船长85厘米,船头细长尖翘,有一鸟头饰物;船身由两条线构成,船中竖一长竿,竿高75厘米,竿上飘一旗幡状物体;船下刻有水波纹。另有两个人与三个似船锚或弓弩的图形。大坪石岩画画面有20多个人和动物,围绕一条大船奔跑、跳跃,似乎是船只启航前的祭海场面。高栏岛宝镜湾新石器时代岩画与台湾、香港发现的一些同时代岩画风格类似,对研究南海地区古人类的海洋文明特别是海洋信仰有重要价值。

明人屈大均说:“粤人事海神甚谨,以郡邑多濒于海”。古代华南沿海影响最大的海洋神灵当数南海神祝融(民间称洪圣公)、天后(妈祖)和伏波将军。南海神祝融,是中国古代正统的国家神灵,在国家礼制与地方祭祀系统中占有一席地位。屈大均说:“凡渡海自番禺者,率祀祝融、天妃;自徐闻者,祀二伏波。”以民间神祗形象世代享受人间烟火的南海神“洪圣公”,在沿海民众心目中具有广大的法力神通,能够保护人们的海上、水上的所有活动。“南海神诞”(波罗诞)香火甚盛。南海神崇拜不仅在珠江三角洲、沿海地区很盛行,在港澳地区、海外华人中也有影响力,是维系海外华侨华人对中华文化认同的信仰纽带。

伏波将军是指东汉光武帝时平定岭南的汉军统帅马援,两广以及越南北部民众多有建祠祀之者,其中广东西部、广西北部湾沿海地区民众对伏波将军的最为崇拜,较妈祖信仰为盛。

华南海神(水神)多数是本地产生的,只有妈祖(天后)是随着福建民众的迁移而传来。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世界信仰妈祖的人超过1亿,有马祖庙(天后宫)1500多座,其中台湾357座,广东、福建各300余座,日本100余座。粤港澳地区著名的有澳门妈阁庙、广州南沙天后宫、深圳赤湾天后宫、雷州夏江天后宫等。

兄弟公是海南人广泛崇信的海神,又称昭应公、108兄弟公。昭应公的起源有多种传说。一说起源于明代,以梁山泊一百零八好汉结义兄弟为蓝本。或说海南有“108兄弟”远航南海捕捞,遭遇了罕见的大台风,人船并失。后来,“108兄弟”多次显灵救助遭遇海难者,沿海乡亲们感激他们的恩德,便建祠立牌纪念他们。越南海南侨民则认为“昭应公”是前往越南顺京(顺化)做生意的108位琼商,这些商人遭到阮朝巡兵沉杀,成为海上孤魂,后来年平反昭雪,敕封“义烈昭应”,成为海南人的保护神。兄弟公(昭应公)随着海南人向外播迁,也流传到海外,成为带有一定国际色彩的琼籍华人群体共同拥有的民间信仰。

二、海国殊俗:异彩杂陈的崇拜仪式

华南濒临南海,区内民族杂居,除汉族外,还有壮、黎、苗、回等民族杂居,区域发展很不平衡,宗教文化具有多元色彩,除了道教、佛教、伊斯兰教外,各民族有各自的宗教信仰,也有信奉多种宗教的。沿海地区、河海交汇地带乃至南海岛屿,人们崇拜的神灵名目繁多。

沿海社会既是海洋信仰赖于成长的天然土壤,也蕴含着改造这些信仰的内在力量,因而海洋信仰在民间流传过程中总是表现为传承与变异并存,异乡必定殊俗,各地大大小小的与海洋崇拜有关的神灵,往往表现出同中有异、异彩杂陈的地方特色。

(一)雷州半岛的天后信仰

妈祖自宋代以后不断向沿海地区和海外传播,形成一个影响广泛的国际性民间信仰系统。宋代以后福建人持续南迁入广东沿海地区,从粤东潮、惠,粤中广州,到粤西雷、琼,从而在沿海地区形成操闽南方言或其衍生语言的居民群体。闽人也把妈祖信仰带到广东,在广东闽方言区乃至其他方言区大行其道,成为濒海民众广泛信仰的海洋大神。不过妈祖信仰在广东沿海地区传播过程中,并不是一成不变,民间力量在“造神运动”中不断对崇拜对象加以改造,赋予原有妈祖不曾有的神通,把“妈祖”变化出许多与原来信仰不同的异象。例如在高州沿海,人们崇拜的妈祖有时与本地广受尊崇的冼太夫人混为一体而难分彼此。雷州半岛过着半农半渔生活的沿海居民对妈祖的崇拜堪称狂热,供奉妈祖的庙宇有妈祖、招宝、青惠合敬的“天后宫”,也有独尊妈祖的“天妃庙”,还有妈祖与众神圣合一的“列圣宫”,不一而足。最值得注意的是,妈祖已经不是单身,而是姊妹仨人,因而雷州人称呼妈祖为“阿婆”,供奉三位“阿婆”的天后宫称为“三婆庙”。而北部湾涠洲岛的“三婆”,似乎不分是非,良民海盗,有求必应。

雷州人对妈祖诞的庆典最隆重,每年农历三月二十三日妈祖诞期,供奉妈祖的宫庙,信男善女摩肩接踵顶礼膜拜,阖郡皆然,其中硇洲岛津前天后宫“三月坡”大祭典。“雷城三月春”、“南兴三月市”、“井尾三月坡”最有特色。

(二)海南及南海诸岛的兄弟公信仰

海南为我国第二大岛屿,孤悬海外,远离中央王朝政治中心,王朝统治经常处于鞭长莫及状态。又处南海海上交通要冲,中外交往必经之地,人口流动性大,海岛一些地区有外国人聚居,成为中外民族融合与文化交汇之区。

沿海民众不少从事海洋渔猎或水上作业,有些漂洋过海,经商谋生,他们崇奉海洋神灵有海龙王、伏波将军、海神娘娘、天后(妈祖)、水尾圣娘(又称南天夫人)、冼太夫人、木头公等等,兄弟公(又称108兄弟公、昭应公)为其中受到广泛崇信的“大神”。

海南兄弟公庙除广布在海南沿海外,在渔民经常活动的海岛和海域,都建有庙宇,供奉神灵。昔日海南渔民远航西沙、中沙和南沙群岛,以及东南亚诸国,在启航前和归航后分别有“做福”(祈福)和“洗咸”等祭祀“兄弟公”的仪式。另外逢年过节,也有祭拜。

“做福”是渔船即将启航前祭祀“兄弟公”的一种仪式。初冬,当新的捕捞季节即将来临,各船主便开始忙碌备汛。在备足柴米油盐以及淡水等生活和生产必需品之后,船主特请“半仙”(道士)挑选一个黄道吉日举行祈福仪式。“做福”吉日来临之夜,船主将买来的肥猪屠宰做为供奉兄弟公的祭品,并在兄弟庙和即将出航的船只上举行。“做福”之后,一旦正气东北风的季风吹来,船只马上启程远航。

上世纪50年代以前,海南渔船开往西南中沙群岛从事耕海。刚开到西沙的船只,先到永兴岛的“兄弟庙”报到,把煮熟的整个肥猪抬到庙中供奉兄弟公,习惯称为“烧香割红”。

渔船如果要开赴南沙,按惯例至少要带二头大肥猪和数只公鸡。到达南沙的第一站双子群礁时,必须屠宰一头肥猪并烧香洒酒祭祀兄弟公。

开往西南中沙从事耕海的渔船,一直捕捞到次年才返航回家。渔船归航后,一般一两天内就必须举行“洗咸”仪式,就是感恩兄弟公保佑平安且丰收归来的仪式。与“做福”相反,“洗咸”是白天进行。

浅海捕捞的渔民也有祭拜兄弟公的习俗,与远洋航行、深海捕捞的祭拜方式不同。凡是当天出海当天返航的渔民,如果当天捕鱼大丰收,渔民都会立即祭拜,感恩“兄弟公”。

1974-1975年,广东省博物馆与海南行政区文化局在西沙群岛进行两次文物调查,考古人员踏遍群岛的绝大部分岛礁沙滩,发现多我国渔民从秦汉到清代的居住遗址和遗物。在赵述岛、北岛、南岛、永兴岛、和五岛、琛航岛、广金岛、珊瑚岛和甘泉岛,就发现有14座渔民建造的供奉“兄弟公”的石庙(又叫孤魂庙、公庙、神庙、土地庙等);在中岛、晋卿岛、金银岛等地,也有遗存。这些历史遗物、遗迹不仅对研究南海交通有很高价值,而且证明自古以来南海岛屿就有中国人生活乃至短暂居留,他们是这片海域的主人。

(三)港澳水上人家崇拜的“朱大仙”

三、泽被海澨:作为文化遗产的海洋信仰及其开发与利用

世界文化遗产是代表人类创造的一种杰出作品,体现全世界人类共同认同的价值,是在一定时期内或在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人类某一建筑形式或聚居地,或有规划的城镇的独一无二的遗存,或是特别精美、古老或华丽的遗迹,或者是一种已经消失的文化、生活方式或生态系统的见证。

参照世界文化遗产的划分标准,海洋文化遗产可以划分为物质性和非物质两种文化遗产形态。海洋信仰属于非物质海洋文化遗产,与其他人类口头传统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一样,具有民族历史积淀和广泛、突出代表性的民间文化遗产,它植根于濒海地域与海上社会,其草根性和民间本色赋予它顽强的生命力与传承海洋文明的特有功能,所以无论是海洋历史还是海洋文化研究,都应该更多地走向海洋,贴近濒海民间,进入海洋文化赖于生存的海洋社会。

在正确的文物保护观念指引与管理制度规范下,海洋信仰遗产可以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不可多得的利用、开发的宝贵人文资源。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事业的推进,沿海社会各界不断探索弘扬传统文化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路径。地方政府重视海洋文化建设,积极引导,移风易俗,鼓励学界参与,举办了各种各样的民间海洋信仰活动,促进沿海地区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健康发展,使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乃至学术研究价值互相促进,相得益彰。例如广州市至今成功举办了6届“波罗诞”庙会,宣传推广广府民间文化。阳江市每年举办一次“开渔节”,宣传海洋渔业资源保护,促进海洋旅游事业发展。德庆县多年来举办“悦城龙母诞”,珠三角各地每逢端午节举办龙舟竞渡活动,对弘扬优秀的传统“海洋—水乡”文化,发展地方特色旅游,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都起到良好的作用。

除了发挥海洋信仰遗产的经济开发价值外,还应从以世界视野、时代眼光,整合海洋文化资源,更广泛地发挥海洋信仰遗产的多样化价值,为维护海洋国土、发展国家海洋事业及其他事业发挥积极作用。

(一)用现代理念与时代精神,对海洋信仰遗产进行重塑与创新,使之成为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海洋文化精神,普及、提高全民的海洋意识。

(二)千百年来,沿海民众在自己的海国家园生产与开发海洋资源、维护国家海疆活动中,留下大量物质性和非物质性文化遗产,海洋信仰是十分重要的文化遗产。东沙群岛的大王庙,西沙群岛的兄弟公庙(又称石庙、孤魂庙、娘娘庙),是我国渔民在南海诸岛海域世代耕海的最主要的精神寄托,也是证明南海诸岛及其海域自古就是我国固有海疆的珍贵物证。

(三)海洋是沟通世界濒海各国各民族的重要通道,是不同国家、民族经济、文化交流的桥梁。海洋信仰倡导行善、互助、友爱、和平等精神,可以把沿海地区海洋信仰(特别是妈祖)与发展对港澳关系、对台工作和侨务工作等联系起来,拓展对外交往渠道,增进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的乡邦情谊,传播中华文化,发挥独特的文化功能和凝聚作用。

(四)2009年,妈祖信仰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海洋信仰文化遗产积淀极为深厚,是人类共同的财富。新近国家推进广州、泉州、宁波、扬州、登州等五地联合申报“海上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应该把沿海地区重要的海洋信仰纳入申报范畴,使海洋信仰成为古老的“海上丝绸之路”重要品牌,成为促进人类海洋文明进步与友好交流、造福人间、永续利用的人文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