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海洋意识评价指标体系”面向全国征求意见

日期: 
2016-04-21
来源: 
中新网

北京4月21日电(记者 董冠洋)中国官方正在设计一套国民海洋意识评价指标体系,以客观评价国民海洋意识和宣教工作,现面向全国征求意见。

记者21日从中国国家海洋局获悉,国家海洋局宣传主管部门委托北京大学海洋研究院开展了“国民海洋意识发展指数”研究工作,邀请民众访问国民海洋意识发展指数平台(http://scie.pku.edu.cn/hyys/),对评价指标体系提出修订意见或建议。

国民海洋意识是一定时期内,国民对涉海相关政治、国防、法律、管理、经济、科技、环境、安全、自然、资源、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反映和认识。据此,“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国民海洋意识评价指标分为海洋政治意识、海洋经济意识、海洋自然意识、海洋人文意识4个一级指标,其中包括19个二级指标、45个三级指标。

在海洋政治意识指标中,海洋权益意识主要考量国民对国家管辖海域和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权益的认知程度;海洋法律意识主要考量国民对国内海洋法律以及对遵守海洋法律行为了解程度等。在海洋经济意识指标中,海洋消费意识主要了解国民对海鲜、海洋饰品等物质产品和滨海城市、海岛、海上旅游等海洋类非物质产品的消费观念;海洋开发意识是考察国民对海洋生物和医药开发技术、海洋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技术及海水综合利用技术的认识等。海洋自然意识指标,主要了解公众对海洋地质物理、物理海洋和海洋化学等海洋科普知识,以及海洋科学考察和科研成果等海洋科研知识的了解程度;考量公众对海洋环境污染与防治、海洋生态破坏与保护的理解程度;同时,调查公众对风暴潮、海浪、海啸等海洋灾害的认知程度和防护意识,以及遇到船舶搁浅、触礁、沉没等海难事故时的海上求生和自救能力。在海洋人文意识中,海洋教育意识主要考量国民对学校海洋教育、海洋公共文化教育服务和海洋类宣传教育活动的关注程度。

课题组表示,国民海洋意识评价指标体系力求反映国民的海洋意识状况,从而引起国民对海洋意识的关注。因此,在评价指标构建过程中,主要遵循全面、适用、可行、开放和导向性的原则。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2月,国家海洋局会同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了《全民海洋意识宣传教育和文化建设“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建立国民海洋意识调查评估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定期开展国民海洋意识调查的工作任务。“征求意见稿”完成意见征集后将尽快形成定稿,课题组将以此为标准开展研究工作,并于今年下半年发布年度国民海洋意识发展指数研究报告。(完)